【轉知】114年樺加沙颱風所帶豪雨之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查本次公告撿拾區域如公告範圍,撿拾期間自114年10月17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限臺東縣)時為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限設籍於臺東縣(全縣) 居民得撿拾清理,另撿拾清理保安林區域內海灘之漂流木時,嚴禁使用機具搬運、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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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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