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度補助轄內機關學校對外參加比賽及表演活動業務計畫」,請符合資格者於受理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依據:臺東縣海端鄉公所補(捐)助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二、「115 年度補助轄內機關學校對外參加比賽及表演活動業務計畫」,請符合資格之單位,自115 年1 月1 日超至115 年
12 月15 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梠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期間: 115 年1 月1 日超至115 年12 月15 日止。
四、資格條件:鄉內各學校(含本鄉學子就讀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