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度臺東縣海端鄉傑出人才獎勵第一期申請

一、報名資訊如下:

(一)第一期申請時間:

1、每年2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不含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

2、每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

(二) 申請必備文件:

  1. 應備文件表(附件一)。
  2. 申請表(附件二)。
  3. 相關應具結事項書(附件三)。
  4. 戶籍謄本。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7. 代辦委託書(附件四)。

(三) 資格條件: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1、設籍本鄉4個月以上者為限。

2、符合獎勵項目,並自獎勵事實發生時起1年內為限。

 

詳細內容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