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東縣關山地政事務所補辦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單2份

函轉112年度地籍圖重測區內,臺東縣海端鄉廣原段1056、1055、1055-1地號等3筆土地(重測後為里高萬段495、557、560地號),補辦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單2份。

1. 補辦地籍圖重測範圍
廣原段1056、1055、1055-1地號等3筆土地,重測後為里高萬段495、557、560地號。
2. 閱覽期間
114年8月25日至114年9月24日(共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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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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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保地宣導-珍惜土地不違法轉租轉讓

🌱 傳承土地 文化永續 🌱

原住民保留地,不只是土地,它是祖先留給我們最珍貴的禮物。這塊土地,承載著族人的生活、文化與記憶,也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基礎。

政府劃設保留地,就是要守護族人的權益,讓我們能安心使用、世世代代相傳。族語、文化、生活習慣,都在這片土地上延續與成長。

✨ 小提醒:
1️⃣ 原住民保留地是保障族人生計的土地,不可以違法出租、轉讓,更不能拿去設定高額抵押權喔!
2️⃣ 土地借名登記沒有法律保障,千萬別讓土地流失,影響自己的權益。

💡 請大家一起珍惜、守護祖先留給我們的土地,讓文化與生活永續傳承!

【公告】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優先受理原住民於本公告期間內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主旨:公告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優先受理原住民於本公告期間內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

公告事項:

  1. 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9月5日止,計30日。
  2. 本所受理弘大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規定,申請租用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面積251平方公尺)興辦觀光遊憩事業。依該條文第4項規定,應先公告30日,公告期滿無原住民申請時,始得審查弘大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案。
  3.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規定檢具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於公告期間內向本所提出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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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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