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本所補助農民防治鳥類實施計畫,受理期限自112年3月20日至112年5月31日止。
詳附件(實施計畫)
ㄧ、 依據:112年度原住民族土地古道遺址、生態及環境維護計畫。
二、 錄取名額:正取/8名(隊員7名,文書助理1名)、備取/(正取出缺時依序遞補)。
三 、資格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為限。(未領有退休金者優先錄用)。
(二)學歷:
1、隊員: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小(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文書助理:經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年齡:不限。
4、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
四 、招考對象:具原住民身分為限。
五 、報名日期及測驗、筆試、面試地點:
(一)報名日期:112年03月17日(星期四)上午08時起至112年03月22日(星期三)17時截止報名(逾時恕難受理)。
(二)報名地點: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三)隊員體能測驗:
1、測驗日期:112年03月23日下午14時起。
2、測驗地點:臺東縣海端國中操場。
3、行政助理電腦測驗:
(1)測驗日期:112年03月23日下午14時起。
(2)測驗地點:臺東縣海端公所。
4、筆試:
(1)日期:112年03月23日下午15時。
(2)地點: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5、面試:
(1)日期:112年03月23日下午16時。
(2)地點: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六 、考試方式及成績計算:請參閱112 年度原住民族土地古道遺址、生態及環境調查維護計畫遴選人員方式作業說明。
七、 榜示日期及方式:(臺東縣政府通知本所榜示)。
八、 備註:
(一) 錄取人員報到時間、地點:
1、112年03月31日前本所完成進用報到(報到日期由臺東縣政府訂定)。
2、報到地點: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二)考試錄取之人員進用,依成績高低名次順序遇缺遞補進用,錄取人員接到通知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可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三)經甄選合格之應徵人員,未於本所通知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視同拒絕受雇,該錄取即失去效力,應繳證件於2週內未補正者,逾期以棄權論。
徵才機關: |
臺東縣海端鄉公所 |
職 系: |
經建行政職系 |
職 稱: |
課員 |
職 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海端鄉 |
需求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名 |
工作內容: |
一、有關觀光推廣相關事務、活動計(企)劃撰寫。二、有關辦理農業觀光推廣活動勞務、器材採購之議價、招標及訂約事項。三、有關土地撥用及興辦事業計畫製作等。四、有關農產品行銷活動推動。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起始日期: |
民國112年3月16日 |
結束日期: |
民國112年3月22日 |
甄審日期: |
於收件書面審查完成後擇日召開。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 2.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5.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海端鄉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上傳擬繳附文件;現職人員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請依臺東縣海端鄉公所甄選報名表所列: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等各項資料及證件影本(以上資料均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其中履歷表請雙面列印),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職稱、系、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於截止日17:00前送達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另請檢附下列1-5資料,1-4表格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haiduau.gov.tw/home/)【人事徵才】項下下載本職缺甄選應附表件: 1.臺東縣海端鄉公所甄選報名表 2.臺東縣海端鄉公所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填表人簽章處務必簽名) 3.切結書1份。 4.本所甄選簡要自傳。 5.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掃描資料。 將上述1-5相關資料填寫完成並掃瞄成PDF電子檔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海端鄉公所人事室 主任陳仲琳 2.地址:臺東縣海端鄉海端村山界43號 3.聯絡電話:089-931346 轉 231 |
備 註: |
(一)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非現職人員若經圈選,需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
一、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應為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商號)、全國性社會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或社團法人。但不包括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
(二)計畫主持人(不以單位負責人為限)及計畫成員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25歲至45歲(民國67年4月14日至87年4月13日間出生者)。計畫成員總數(含主持人)不得超過3 人,且應專職服務於申請單位。
二、旨揭計畫採線上申請,請符合資格單位於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詳附件)上傳至報名網站(https://tier.surveycake.biz/s/7Rw6n),逾時恕不受理。
三、有關計畫之最新消息,詳見計畫網路專頁(https://twimproj.ndc.gov.tw)或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入口網(https://www.twrr.ndc.gov.tw/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