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東縣政府 113-116 年客家文化研習補助計畫

主旨:臺東縣政府 113-116 年客家文化研習補助計畫

 

 

說明:

   

一、補助對象:於台東縣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人民團體

             (不含政黨、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

二、補助範圍:

    (一) 辦理各類客家「文學」與「藝術」研習活動。

(二)辦理客家「傳統戲曲」及「歌謠」、「年輕人音樂」講座課程或研習活動。

(三)辦理客庄木藝、竹編、織品與點心、粄食等講座課程與體驗活動,並建構食農教育與食農地景。

(四)其他有助推展客家文化藝術發展之計畫。

三、補助原則:

   (一)同一社團同年度提出同性質計畫以一案為限。

    (二) 每案補助金額至多以新臺幣5萬元為原則。
    (三) 辦理客家文化研習班之開辦需求,每班以補助36小時為原則,最高

           以5 萬元為上限。

   (四)授課講師以客語薪傳師或具有客家音樂相關比賽得獎經歷且具備多

         年教學經驗者為佳。

   (五)補助經費不含活動獎金、贈品、紀念品、點券、摸彩品、爆竹、煙

         火、建築、工作服、硬體設備購買等項目。

四、申請時間:於每年度2月1日起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