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霧鹿段554-2地號等13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如附件)、受理聲明異議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0月30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日止。
茲公告本霧鹿段554-2地號等13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如附件)、受理聲明異議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0月30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日止。
茲公告本霧鹿段554-2地號等13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如附件)、受理聲明異議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10月30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2日止。
為簡政便民及優化急難紓困專案系統,衛生福利部規劃自113年10月28日起開放本方案救助對象第1項
(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及第7項(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線上申請,
以增進申請近便性,加強落實照顧有急難需求之民眾,發揮即時性經濟支持
因犯罪被害(死亡、重傷害、性侵害)可申請補償,循法申請有保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東分會幫助您!
保護專線:0800-005-850,地址:臺東市浙江路310號(臺東地檢署內)。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以運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為目的,訂定各要點及辦法:
一、 |
「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為協助重大天然災害受災災民之賑助,有關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租屋、住戶淹水救助、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及緊急物資賑助,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或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述明申請賑助項目、戶(人)數及具體事實備函申請。 |
二、 |
「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本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
三、 |
「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由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機關彙整造冊及審核符合規定後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備函申請 |
基金會各要點及辦法,敬請參閱網站 https://www.tf4d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