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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優先受理原住民於本公告期間內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主旨:公告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優先受理原住民於本公告期間內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

公告事項:

  1. 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9月5日止,計30日。
  2. 本所受理弘大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規定,申請租用本鄉霧鹿段400-8地號原住民保留地(面積251平方公尺)興辦觀光遊憩事業。依該條文第4項規定,應先公告30日,公告期滿無原住民申請時,始得審查弘大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案。
  3. 具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理第24條規定檢具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於公告期間內向本所提出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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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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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鄉所轄霧鹿段2-6地號、新廣原段1001地號、崁頂段606地號、池上段3191-34、池上段3180-40、池上段3180-12地號等6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如附件)、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6月20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21日止。

公告本鄉所轄霧鹿段2-6地號、新廣原段1001地號、崁頂段606地號、池上段3191-34、池上段3180-40、池上段3180-12地號等6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如附件)、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6月20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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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土地分配計畫公告(第1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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