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5年平地造林20年期滿持續輔導計畫政策說明會,歡迎參與平地造林計畫之平地造林人、林農、地主踴躍報名參加。

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民國91年推動「平地造林計畫」,輔導農民及農企業轉作造林,迄今已營造13,492公頃平地森林,創造多元環境與社會價值。這些參與平地造林的農地在20年屆期後,將依據民國109年農業部評估團隊的盤點資料為基礎,按「具生物棲地及景觀價值」及「具木材生產價值」區位,藉由適性分流輔導措施,引導參與之農民及企業強化平地森林在生態棲地、自然碳匯及木材生產上的永續價值。

二、為持續兼顧平地森林的生態效益與木材生產之功能,該署特辦理「平地造林20年期滿持續輔導計畫」政策說明會,協助參與平地造林計畫的林農、地主、相關權益關係人等了解後續政策的作業規範內容與輔導機制,為優化平地造林實現環境與經濟的雙贏。

三、台東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時間:115年3月18日(週三)下午2時整

地點:臺東市公所3樓簡報室

說明會內容:平地造林20年期滿持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機制與申請程序、棲地優化與營林撫育作業內容簡介、意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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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要點

一、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台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 主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三、 徵選組別:

(一) 台語組

(二) 客語組

(三) 原住民族語組

四、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均得報名參選前點各款組別,每人每年報名參選作品總計不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前一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論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當年度均不得報名參選。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五、 作品型式:

(一)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應不予受理。

(二) 參選作品得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型式呈現,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其餘參賽詳情請見徵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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